(试行)
大学生创业园是以培育大学生创业意识和企业家精神为宗旨,为学校创业教育、大学生素质训练提供实践载体的场所。为保证创业园的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beat365官方最新版大学生创业园是在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由大学生招生就业中心负责指导与管理。大学生创业园以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为核心目标,以公益性、示范性、专业性为主要特征,以搭建集政策理论研究、创业指导培训和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创业孵化平台为主要形式,力争为在校大学生提供自主创业的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提高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意识。
第二条 准许进入创业园的项目为本校全日制在校生为主体创办的项目,分为见习创业项目和独立法人项目。见习创业项目指为满足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需要而组建,仅在校园内登记注册、运行的项目;独立法人项目指由大学生组建的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的从事经营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第三条 创业项目的地址设在大学生创业园。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学校大学生招生就业中心负责创业园的日常管理工作,实行项目化引导、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模式。
具体工作职责为:
1、全面负责创业园的管理工作,制定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制度;
2、统筹规划和落实创业园的相关工作,聘请校内外专家、专业教师、创业人士等为学生创业项目的发展提供指导,包括管理、营销、技术、法律、财务、心理、服务等方面的咨询;
3、协调入驻项目与地方工商财税各有关部门的关系;
4、审批创业园入驻项目,核发相关大学生创业项目的校内注册执照;
5、对创业园内入驻项目进行监控、审计与管理;
6、负责各创业项目的月、季、年度评比和转接工作以及各类材料的归档工作;
7、负责大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业项目的宣传、推广等工作;
8、为创业项目推荐指导教师,进行运行指导和协调管理;
9、积极争取省、市、区有关单位对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扶持措施。对好的项目为其向省、市、区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基金、相关企业以及金融机构等争取创业孵化、扶持资金;
10、对大学生实施创业培训,包括心态、知识、经验、资金管理等方面内容,使其适应社会和市场要求。
第五条 创业园设创业导师团。导师团队是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由大学生就业创业园根据相关细则遴选、聘任产生。其负责创业园孵化项目的遴选、季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等工作,并为孵化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和项目建设指导。
第三章 申办程序与入驻条件
第六条 学校大学生招生就业中心定期受理孵化项目的申请,并进行审批。创业项目需以自主创业团队为载体,并以项目主要负责人所在院系作为依托单位。依托单位应对项目进行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其中,见习创业项目可安排一位指导老师。指导教师须是从事项目建设相关专业领域的专任教师或从事三年以上学生工作目前仍在学生工作一线的教师,负责对见习创业项目的日常运营指导监督。
第七条 申办程序
1、提交申请入驻材料。
(1)创业项目申报表;
(2)创业计划书;
(3)项目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2、经过就业办的初步审查、评议、综合平衡后审批;
3、通过审批的项目签署《入驻协议》;
4、项目搬迁入驻。
第八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创业项目可入驻创业园:
1、项目负责人为全日制在校生,具有较高的素养和品格,懂政策,重信誉,有一定经营能力,接受学校就业指导创业园的管理;
2.创业项目原则上应立足于创业团队的自身专业领域,以提高专业技能和创新实践能力为主要目的,对我校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3、无知识产权纠纷且具备一定成熟性。
4、如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信、电力、农作物新品种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的项目,申请时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
5、发起人拥有创办项目所必需的营运资金,有相对固定的合作伙伴或工作人员,项目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第四章 项目的性质与学校的优惠政策
第九条 大学生创业项目分为科技类、服务类和商贸类等类型的项目。学校鼓励科技类型项目优先入驻,服务类、商贸类项目其次,对于食品饮食类商贸项目、简单重复的商贸类项目进行严格审批。
第十条 创业项目营运资金主要实行学生自筹的模式;
第十一条 学校为入驻项目提供以下支持与优惠:
1、免费为每个入驻项目提供 20 平米左右的办公场地,网线、电话线端口入户,免费提供办公桌椅等日常办公设备;
2、会同相关部门开通“绿色通道”,为创业成熟的项目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及相关事宜提供快捷、便利服务。
3、为入驻项目提供全程化的创业指导、培训以及政策、管理、法律、会计等咨询服务,对创业项目在创业期间的经营生产行为进行监管。
4、协调入驻项目享受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等国家和省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
2、承担上级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主动开创有利于项目孵化的其他工作
第五章 入驻项目管理
第十二条 创业园实行项目化管理的运行模式,以创业项目的月、季度考核和期满评估验收为主要的运行机制。
第十三条 大学生招生就业中心对学生创业项目进行以下管理:
1、项目负责人在接到进驻创业园批准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应与毕业生就业指导创业园签署试运行合同,两个月以后根据,经营状况,再签署正式合同;
2、创业项目每个月度及每学期须填写“创业园进驻项目月度、学期经营报告”。“月度经营报告”于下一月度初五个工作日内、“学期经营报告”每学期前两周统一报学校就业办创业中心,同时就业办对大学生创业项目运行情况每月、季度进行考核评比;
3、项目在创业园的期限为一年,期满后需离开创业园自主经营或进行股份转移。
4、创业实施过程中,涉及改变预定项目内容、中止计划实施、提前或延期等变动,项目负责人须提前15天提出报告,对未经批准的项目,不准随意变动实施内容;
5、对实施计划执行不力或难以取得预期效果的项目,学校有权予以撤消或中止。对于违反国家有关法规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 入驻项目应遵守的有关规定:
1、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及与学校签订的《创业园入驻协议》等文件。积极支持、协助、配合学校开展各种创业服务工作;
2、创业园正常工作时间为:12:00-21:30(周一至周五),周末为:8:30-21:30严格遵守创业园作息时间,服从管理,注意用电安全。项目负责人负责管理项目场地的钥匙、门窗,负责项目内部设施、财务的保管;
3、入驻项目不得从事经营许可范围以外的商业活动,不得对本项目经营场地进行转包;
4、创业园内严禁做饭、住宿,不允许出现违法乱纪活动。
5、基地提供的办公桌椅、文件柜等办公用品要正确使用,合理保养,对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
6、严禁擅自增加和改动原有用电设备和线路,由此引发线路故障、触电事故、火灾,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严禁使用电磁炉、电暖气、加热棒等非办公用电设备。若违规使用,将停止供电。对因违规使用电器设备造成线路故障的,承担维修费用;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赔偿。
7、严禁将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如:农药、烟花、爆竹、酒精、汽油等)带进或存放在办公楼内,如有违反没收危险品。
8、遵守学校其他有关规定。
第六章 创业基金管理
第十五条 学校设立“beat365官方最新版大学生创业基金”,对大学生创业予以扶持。
第十六条 创业基金使用范围:
(1)创业项目场地、环境的布置;
(2)公用设备、设施的购买;
(3)创业项目的场地租赁费、设备租赁费、水电费、管理等费用;
(4)进货、交通、运输、宣传等费用;
(5)创业导师补贴及创业培训费用;
(6)校外专家顾问团项目评审费及指导费;
(7)创业基金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奖励金等开支。
第十七条 创业园将积极依托社会力量,在协助孵化项目申请各级科技扶持资金和创业基金的基础上,拓宽外联渠道,引进大学生自主创业资金,不断充实创业基金。
第七章 入驻项目的转让与退出
第十八条 大学生创业项目因项目负责人变更时,必须向就业办提交申请。经批准后,办理项目变更、重新注册、股份转让等事宜。
第十九条 大学生招生就业中心根据考核情况,认定创业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发放《退出通知书》,要求其退出创业园:
1、季度考核不合格的;
2、严重或屡次违反创业园有关管理规定的;
3、未办理相关手续,私自转租给其他经营者的;
4、项目负责人因毕业或退学等原因,已经注销学籍者;
5、其他等不适宜在创业园继续进行的;
第二十条 入驻项目在收到《退出通知书》后的15日内,须结清相关费用,撤出设备,清理场地,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章 违约责任及处理
第二十一条 入驻项目不履行本管理办法或者履行本管理办法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beat365官方最新版大学生创业园内入驻的创业项目。
第二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为一年。
第二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由学校大学生招生就业中心负责解释。
beat365官方最新版大学生招生就业中心
201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