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各单位、省属各高校团委,机关各部门、下属各单位:
《江西省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团省委领导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共青团江西省委办公室
江西省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编制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江西省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编制,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三五”专项规划及区域规划编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全省青年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江西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趋势,立足于当代江西青少年事业发展现状,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基本原则,切实明确党政职能部门、各类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的角色责任,加快形成整体合力,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着力构筑具有时代特征、江西特色的青少年事业发展新格局,促进江西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成才,为江西奋力迈出“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新步伐,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积极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编制原则
1.突出实效性。严格按照江西省“十三五”规划编制的要求,着眼于江西青少年发展的实际,突出实用、管事的原则,既强调有实实在在的看得见、用得着的具体内容,不求华丽,重在实用;又强调重点,不求面面俱到,着力解决当前青少年事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切实保证规划的质量。
2.突出操作性。规划既要体现对青少年事业的宏观指导,又要立足当前青少年事务的发展现状,有目标、有任务、有政策、有措施,做到客观具体,着眼于推进实施,具有可操作性。
3.突出开放性。坚持“开门写规划”,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加强专家对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力度,为编制规划提供智力支持。编制过程广泛征求社会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让全社会、全省青少年共同关心、支持规划编制工作。
4.突出科学性。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科学分析“十三五”期间江西青少年事业发展的环境和趋势,既体现规划的高度和前瞻性,又保证规划紧跟时代节奏和青少年发展步伐,增强规划对全省青少年事业的科学指导性。
(三)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
3.中共江西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赣发〔2013〕18号)
4.团中央《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共青团工作五年发展纲要》(中青发〔2014〕5号)
5.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全省少先队工作的意见》(赣发〔2014〕12号)
6.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意见》(赣发〔2014〕24号)
7.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发〔2015〕4号)
(四)规划编制必要性
党中央和省委高度重视青少年健康成长。党和国家领导人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分别多次通过讲话、座谈、回信、参加青少年活动等方式,对当代青少年寄予殷切期望,对青少年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同时,青少年是推动江西发展的重要力量。据《江西统计年鉴2014》数据显示,截止到2013年末,全省5-34周岁的青少年为2006.93万,占全省人口的44.38%。青少年在江西奋力迈出“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新步伐,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是推动江西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人力资源。青少年发展程度已成为衡量江西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青少年事业已成为江西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也要清醒认识到,对青少年事业发展缺乏长远规划和科学指导、服务青少年发展的能力亟待加强、促进青少年事业发展的力量资源缺乏有效整合等问题比较突出。
“十三五”时期是江西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后冲刺的五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要取得决定性成果的五年,为江西青少年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实践舞台,创造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江西青少年事业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因此,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青少年事业发展,实现江西青少年事业蓬勃发展,促进江西青少年健康成长,提升青少年在江西发展进程中的贡献率,编制江西省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意义重大、任务紧迫。
二、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参照全省总体安排,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分为前期准备、专题调研、制定规划大纲、编制规划成果、规划成果审批等五个阶段,时间安排为2015年6月至2016年10月。
(一)前期准备( 2015年6月)
1.制定编制工作方案
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组建规划编制工作组。
2.收集基础资料
根据编制技术和内容要求,收集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团中央有关文件、江西青少年发展现状和历史资料、近年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等,并组织规划编制工作组成员学习。
(二)专题调研( 2015年6-8月)
1.开展专题调查
结合江西青少年实际,由规划编制工作组和团省委机关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以下内容的专题调研:
(1)全省青少年事业发展基本状况
(2)加强全省青少年事业发展的思路、方向和重点
(3)“十二五”期间全省青少年综合素养状况和“十三五”期间的改革路径研究
(4)“十二五”期间青年就业创业状况和“十三五”期间的改革路径研究
(5)“十二五”期间青年人才培养状况和“十三五”期间的改革路径研究
(6)“十二五”期间青少年社会参与状况和“十三五”期间的改革路径研究
(7)“十二五”期间青少年身心健康状况和“十三五”期间的改革路径研究
(8)“十二五”期间青少年权益保障状况和“十三五”期间的改革路径研究
(9)“十二五”期间全省青少年事业发展政策机制状况和“十三五”期间的改革路径研究
2.召开规划专题座谈会
邀请有关领导、专家、青少年代表座谈,对全省青少年发展现状和加强青少年事业发展的思路、方向、重点等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对《江西省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编制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三)编制规划成果( 2015年8月-2016年8月)
在调研和专题座谈会基础上,综合协调平衡,由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团委分别牵头,具体负责编制江西省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文本、表格、图件和相关附件,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后,分别形成规划成果。
1.编写《江西省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完成规划初稿。(2015年10月底前)
2.多方征求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业务单位对《江西省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的意见。(2015年12月底前)
3.按征求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规划送审稿。(2016年2月底前)
4.召开有关党政部门、专家学者、青少年工作者参加的论证会,对规划送审稿进行评审。(2016年4月底前)
5.分别按专家论证会意见进行修改,形成规划成果稿。(2016年8月底前)
(四)规划成果审批(2016年9-10月)
规划成果报团省委审阅同意后,按规定程序上报批准实施。
三、组织机构
根据工作安排,团省委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团省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团省委办公室,负责规划编制的日常协调工作。团省委机关各部门根据规划编制进度,承担相应的资料收集、调查研究、内容初审等工作。规划编制的具体工作由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团委分别承担,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以背靠背的形式独立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四、规划成果
主要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表格、规划图件和相关附件等。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大力宣传。要充分认识规划编制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成立机构,精心谋划,切实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结合规划编制工作,深入基层、广泛宣传,提高全省青少年事业发展的积极性,为规划实施创造良好社会氛围。
2.精心组织,明确责任。规划编制工作要做到分工明确,各项任务落实到人。编制组要把规划编制工作纳入中心工作,统筹安排、组织学习;项目负责人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工作进度,检查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向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妥善处理,确保规划编制进度与质量。
3.抓好学习,提高质量。认真组织编制组人员学习青少年发展相关政策,加强工作指导,强化规划编制工作的技术管理与质量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