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安排通知如下:
一、中秋节放假三天:9月22 日至24日。其中:9月22日(周六)、23日(周日)为法定公休日,9月24 日(周一)为中秋节法定节假日。公休日、节假日相连,无需调休。学生须于24日下午返校。
二、国庆节放假七天:10月1 日至7 日。其中:10月1 日(周一)、2日(周二)、3 日(周三)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 10 月6日(周六)、7 日(周日)为法定公休日。将10月4 日(单周周四)、5 日(单周周五)的课分别调至9月29 日(周六)、30日(周日)上。学生必须于10月7 日下午返校。
放假期间,请各部门安排好值班,妥善保管财物,加强安全教育,遇有紧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做到文明安全出行,确保师生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假日。
党政办 教务处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