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赣助中心〔2021〕20号文件精神,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和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教育厅转发《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赣财教〔2019〕15号)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及报送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各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学院要严格把握“家庭经济困难”和“品学兼优”的主体资格标准。申请学生本学年内原则上必须获得“一等奖学金”且无违法犯罪或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等现象。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是本学期beat365官方最新版贫困库认定的人选。
3.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
4.各学院按照学工处下达的评审指标组织评审,等额上报评审结果。
三、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
第一阶段:
10月15日下午17:00前,各学院将已经认真审核通过的国家励志奖申请审批表的纸质版交到资助中心马老师处,学工处进行二次审核。
第二阶段:
10月20日下午17:00前,各学院将学工处二次审核通过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院审核通过的其它相关材料纸质版材料交资助中心马老师处。
(二)报送材料
学院汇总励志奖学金名单,收集所有学生的纸质版相关材料,认真审核,按名单及材料顺序上交。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见附表5。学院汇总后纸质版盖章交资助中心马振贤老师处,电子版发邮箱227392183@qq.com)
个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材料及顺序:
1.附表1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份;
①正反面打印②手写处要工整简洁 ③学生、班主任、学院所有签名下面的落款时间都不要填写,空白
2.附表2 《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1份
3.附表3 《beat365官方最新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1份
4.附表4《高校家庭困难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
5.身份证证件正反面复印件1份;
四、注意事项
1. 此次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要认真对待本次评选工作,根据《beat365官方最新版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定办法》要求做好工作,严格评选程序,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做到没有学生投诉、上访等事件发生。
2.各学院上报名单前必须在学院范围充分利用网络(学院网站、QQ群、微信群等)、公示牌等方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 此次评选为高专类,全部以beat365官方最新版上报。
4. 国家励志奖学金大专二、三年级可评(五年制中专第五年可评)。
5.若有疑问请电话咨询学工处。
附件1:江西师专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表2 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表3 beat365官方最新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表4 高校家庭困难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
beat365官方最新版学工处
2021年 9 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