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入党积极分子是党员队伍的后备力量。搞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是壮大党员队伍、发展党员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党的组织对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人员入党前进行培养、教育的必备环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加强高校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支部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全面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根据学校党委的部署,经研究决定,在近期举办第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联系党和国家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着重进行以《党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基本内容的学习教育,使入党积极分子全面理解和掌握《党章》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党在新时期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和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系统地了解和掌握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帮助大家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端正入党动机,提高鉴别真伪、善恶、美丑的能力,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特别是明确进一步的努力方向;切实使参训学员在政治理论和思想认识上有明显的提高,达到追求进步、积极要求入党的愿望和实际行动真正统一。
二、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面向全校在职教职工和在校学生,按照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总人数9%的比例选拔培训班学员,各支部于11月17日之前将推荐“参加培训学员名单汇总表”(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份;具体格式见附件1)报学校党校教务处(组织部)审核后,领取“党校培训学员登记表”(具体格式见附件2),完善信息后于11月20日前统一报学校党校教务处(组织部)。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本次培训时间定在2015年11月28日、29日,培训地点初定在学校大学生活动中心。
四、收费标准
每位参训学员收取培训费(教材、记录本、笔、证书工本费等)30元,由各支部统一于11月17日前交学校党校教务处(组织部)。
五、具体要求
1、明确身份,端正态度。每个学员要树立党校学员意识,端正学习态度,处理好培训与工作、学习的关系。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党校开展的各项活动,自觉遵守党校的各项制度,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2、认真学习,提高素质。每个学员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参加培训同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结合起来,发扬刻苦钻研和实事求是的作风,认真阅读规定的学习资料,在提高综合素质上下功夫。
3、严格纪律,加强管理。各支部要指定专人认真做好考勤和检查学习记录。上课不迟到、不早退,生病、有事先请假(以加盖支部公章假条为准),无故缺席一次作自动退学论处,病事假两次以上(含两次)或迟到、早退三次以上(含三次)或考试、考核不及格的学员,不予结业。
4、各党支部书记无特殊情况应参加党校的开学典礼。
5、各党支部书记要按党校培训计划组织本学院学员集体认真研读规定的主要学习资料、座谈讨论和辅导答疑;要及时了解学员在党校培训期间的学习、思想、出勤等情况。
二○一五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