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2号)要求,按照省厅近期召开双师认定培训工作获悉,今年“双师型”认定政策上会有调整,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2023年“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提前谋划,组织人事部于2023年5月24日在办公楼417会议室组织召开“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讨论会,学校党委委员、组织(部)人处事(部)处长李早水、副(部)处长姜迪飞,教务处、各学院负责人参加此次会议,会议由姜迪飞主持。
姜迪飞向大家传达了江西省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培训会会议精神,分析省厅文件关于“双师型”教师认定新的标准,提出各学院要按照省厅今年的最近要求,根据初级、中级、高级“双师型”教师标准完善细则征集意见稿,将认定条件具体化、细则化。李早水强调各学院领导需高度重视,仔细研读文件,并将文件精神传达给每一位老师。同时积极动员与宣传,让每一位老师都了解相关政策,组织做好后续学院、专业和教师个人的规划。
会上,就企业实践经历、技术服务证明、实践培训项目等内容进行了充分讨论。下一步,学校将根据征集的意见,编制“双师型”教师认定方案和认定细则,成立专家评议委员会,明确认定条件细则、流程及要求,严格按照要求及规范程序开展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