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4〕3号)有关要求,着重提高《标准》应用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着重强化其教育激励、反馈调整和引导锻炼的功能,着重提高其教育监测和绩效评价的支撑能力。.我院制定2014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上报实施方案。
一、 组织机构
成立由主管副院长领导下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领导小组,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安排,体育系,各系,卫生保健室共同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组长:吴胜生
副组长:舒红群
成 员:李峻微、上官军胜、王青及各系书记、体育系教师
医务组:王文辉
组织分工
1、主管领导主要负责《标准》实施的策划、布置及所需的场地、器材和经费,掌握实施工作的方向。
2、体育系负责《标准》的测试、成绩记录、登记评定、汇总、上报工作、体育骨干的培训以及对测试数据统计资料的分析研究工作,负责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辅导,并将《学生体健康标准登记表》在毕业时放入学生档案。负责实施《标准》过程中的计划和时间安排等协调工作落实、检查评比和总结。
3、校医主要负责医务监督。
二、实施计划
1、把实施《标准》列入学校教育和体育规划工作之中,每年进行一次计划布置、检查和总结,形成制度。
2、一、二、三年级学生计划利用每学年第一学期前段时间完成测试。
3、对于测试不合格的学生计划利用每学年第二学期进行补测。
4、各系及体育教师做好标准的宣传工作。
三、具体要求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进行自觉锻炼身体的教育手段,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和学生评优与评奖及毕业的基本条件之一。因此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积极宣传,加强管理,认真实施。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从每年的9月至10月份进行测试工作,10月31日进行数据最后的上报工作。
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beat365官方最新版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附表7),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对《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不及格者,在年度内补考一次,仍不及格者,则学年评定等级为不及格。
严格按《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细则进行测试,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得弄虚作假。学生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当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不及格,并在全院通报。
四、日常工作的组织与考核。
1、由各系书记班主体育教师,负责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多种形式的体育锻炼活动,课外活动与体育课有机结合。
2、体育教研室结合体育课做好体质监测的辅导工作,协同学生处、各系做好平时课外竞赛活动和一年一度的院田径运动会。
3、学生必须参加每天一小时的课外体育锻炼,由班主任和辅导员做好出勤记录。
五、奖励与惩罚
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二)体育课无故缺勤一学年累计超过应出勤十分之一者,该学年《标准》成绩为不及格,计59分。因假缺勤一学年累计超过三分之一者,成绩为不及格,计59分。
六、2015年体测工作时间表
七、体育系对本次测试方案具有解释权。
体育学院
2015
年
10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