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秋季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新资助政策,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省教育厅下发的《2015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以下称“三金”)名额和资金预算分配表》,现将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三金”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系要认真对待本次评选工作,根据《鹰潭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定办法》要求做好工作,严格评选程序,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做到没有学生投诉、上访等事件发生。
二、“三金”评选名额。具体分配方案见附表1,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分配方案中分配的名额开展本学院“三金”的评选工作。
三、“三金”评选日程安排
1.学生申请认定阶段:9月14日已发通知要求9月24日完成。
2.系评审阶段
各系根据班主任上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同时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等额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学校评审阶段
学工处资助中心汇总各学院材料提交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厅资助中心。
四、严格把握“三金”评审标准
“三金”评审标准按照赣助中心〔2015〕38号《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附表五)通知要求执行。
五、报送材料
各系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受资助学生的所有材料按规定时间交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稿发送至jxytxyzzzx@163.com
1. 国家奖学金:报送截止时间:10月9日
2. 国家励志奖学金:报送截止时间:10月16日
l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表二,手写纸质版,字迹工整简洁); 此表资助中心已统一印制,若有需要请以学院为单位派人来领。
l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l 《国家三金名单表,附表四》中《2014-2015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l 学生本人手写的申请书;
l 本学年度教务系统下载的班级成绩单、班级成绩排名总表和综合测评排名总表;
l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l 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3.国家助学金:报送截止时间:10月19日
l 《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表三,纸质版)
l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若评了励志奖学金,此表可交复印件。
l 《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9月14日的通知里面要求做好此项材料)
l 《国家三金名单表,附表四》中《2015-2016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
l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l 12、13、14级学生需附本学年度班级成绩总表。
六、其它事项说明
1.此次评选,不区分高专类、高职类、师大类,全部以鹰潭职业技术学院上报;
2.助学金不能全部都评二等,但一等和三等人数必须相同(按25%、50%、25%左右的比例);
3.评选标准部分,资助中心按照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文件要求,已在附表五的文件里用红色字体做了补充,请仔细阅读;
4.国家励志奖学金大专二、三年级可评(五年制中专第五年可评),国家助学金全日制在籍大专一、二、三年级可评(五年制大专第四、第五年可评,预科生不能评)。
二0一五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