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的部署要求,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为建设我校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营造积极良好思想舆论氛围,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原则
实事求是、注重实绩,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突出重点、兼顾全局,表彰先进、推动工作。
二、考评对象
我校各学院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考评内容
考核评价内容以市纪委七届六次全会部署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和市纪委宣传部2016年工作要点为主体;在往年考核的基础上,简化考评内容,重点考核新闻宣传、廉政教育和网络舆情工作。
(一)新闻宣传工作(40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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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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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内容及基础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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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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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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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刊物或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纪检监察杂志、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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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通讯
言论、文艺、图片
文字、图片、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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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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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应反映本学院的反腐倡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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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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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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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图片、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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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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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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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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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图片、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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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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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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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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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图片、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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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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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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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监察室及本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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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图片、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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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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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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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鹰潭日报》、《鹰潭电视台》刊发、播出的稿件,视同在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刊发。
2.每一项所发的稿件的封顶分值为:国家级的40分,省级的30分,市级的20分,校级的10分,监察室的5分。若同一稿件在不同级别刊物发表,取最高分值。
3.一项没有完成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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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廉政教育工作(30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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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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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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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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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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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
廉洁
从政
教育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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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运用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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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报告1篇或
警示片1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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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党员干部认真研读《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落实主要领导讲党课制度。(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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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开好“三会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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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把纪律挺在前面”主题征文活动。(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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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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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廉政教育进班级活动。(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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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黑板报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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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廉政歌曲或晚会(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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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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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廉政作品大赛(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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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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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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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
从政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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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观看廉政反腐教育片(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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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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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参观教育基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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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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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项目30分封顶,若有创新活动或活动受到上级发文肯定,另加5分。所有内容活动不举行的,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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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络舆情工作(30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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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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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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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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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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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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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发现、上报本省反腐倡廉网络舆情报。(满分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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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篇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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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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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引导与
网络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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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反腐热点和言论,撰写评论、跟帖。(满分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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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篇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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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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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反腐倡廉网络评论集》采用的网络评论,被《江西反腐倡廉网络舆情》采用的舆情信息和舆情报告,按每篇5分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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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评程序
(一)启动。监察室在部署年终工作考核时,启动督查工作,按照本办法规定设计有关表格供填报。
(二)自评。各学院根据本办法规定和督查工作要求,进行自评,于本年12月底将自评结果和相关资料、数据(电子版)报校监察室。
(三)复评。监察室采取适当形式,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学院上报的自评情况和资料、数据进行核查、汇总,计算出总分。根据各学院成绩,提出考评初步意见,报校领导审定。
五、考评要求
我校党风廉政文化宣传教育考评工作在校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由监察室具体组织实施。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考评的数据、资料均要有原始出处。各学院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保存、收集、汇总原始工作材料,特别是刊发的重要报道的报纸,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文件资料,领导批示,会议记录等,要保存完整,以供备查。
本办法由校监察室负责解释。
201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