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为督促全校党员干部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市纪委《关于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鹰纪办字〔2018〕44号)和《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校党字〔2018〕55号)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校党员干部学习贯彻《条例》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各支部。
二、检查内容
党支部书记是否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学;是否通过“三会一课”进行传达学习;是否运用反面案例进行纪律和警示教育;是否积极运用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行宣传。
三、检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门户网站、微信,查阅会议记录、学习计划、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等资料)等方式进行。
四、检查人员
组 长:吴鸿飞 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曾凌燕 监察室主任
李 师 监察室干事
五、时间安排
2018年10月29日下午(具体时间待通知)。
六、检查地点
(一)机关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第三支部、思政党支部在办公楼4楼会议室;
(二)学前教育学院党支部、外国语学院党支部、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党支部、护理与视光学院党支部等支部在1号实训楼(B区学前教育学院3楼会议室);
(三)经济与管理学院党支部、数学与信息技术学院党支部、艺术学院党支部、应用工程学院党支部、体育学院等支部在5实训楼(数信学院3楼会议室)。
七、相关要求
校纪委将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情况纳入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支部接本通知后,要切实做到:
(一)高度重视。各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在学习贯彻《条例》中发挥好表率作用。各党支部、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组织力量抓好贯彻实施,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
(二)讲求实效。各支部要紧紧围绕检查内容,将监督检查与自查自纠相结合,切实查找《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扎实整改到位,确保《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取得明显效果。
(三)严明纪律。各支部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列出学习计划,做好会议记录,党员干部要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体会,对在学习贯彻中搞形式、走过场,虚以应付,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中共beat365官方最新版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