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近期对校属各单位2016年度的财务收支、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现将在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营造学校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检查对象
校属各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各单位2016年度财务收支情况;
(二)单位票据管理情况,包括账本记账是否规范,记账凭证填写是否完整,报销票据是否规范,报销手续是否齐全;
(三)贯彻落实《鹰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鹰职党字〔2013〕1号)情况;
(四)贯彻执行财经纪律情况;
(五)上年度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四、检查时间
2017年1月16日-20日。
五、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自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先开展自查,并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检查组将对各单位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六、检查人员
成立专项检查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 舒红群 副校长
副组长: 吴鸿飞 纪委书记
成 员:
鄢华平 监察室主任
陈光龙 计财处副处长
毛莉莹 计财处干事
高珊珊 计财处干事
七、相关要求
(一)接到本通知后,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将2016年度经费收支、管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与相关表格等材料一并于2017年1月15日前径交计财处毛莉莹处;
(二)检查期间,请各单位按时提供相关资料,准时到达检查地点,确保本次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