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近期,省纪委对两名省管干部接受组织函询未如实说明情况的问题作出了处理,并专门下文《关于张之良、刘忠华等2名同志对组织函询未如实说明情况问题的通报》(赣纪字[2018]1号,以下简称“通报”),现将《通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学习贯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谈话函询是纪检监察机关处置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一种重要方式,体现了组织对干部的关心信任、教育挽救。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遵守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待组织的谈话函询,正确对待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如实地向组织说明函询的问题,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关键,熟练把握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真正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下一步,校纪委将对谈话函询回复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对函询回复不认真、敷衍了事的,将严肃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对心存侥幸、说明问题避重就轻、甚至欺骗组织的,将从严从重处理,让党员干部感到谈话函询是“带牙的”,真正发挥谈话函询抓早抓小、教育挽救的作用。
各部门对《通报》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请于4月3日之前报校监察室(办公楼4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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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