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清明节将至,按照市纪委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倡导风清气正良好风尚,引导文明节俭祭扫新风,现将清明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带头文明祭祀。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弘扬中华孝悌文化,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祭奠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
二、严禁公车私用。各部门(学院)要加强公务车辆管理,除值班、应急活动等工作用车外,其他无工作任务的车辆必须定时定点存放。严禁使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以及踏青、游玩等活动。
三、严禁公款出行。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用公款相互宴请以及用公款变相旅游、娱乐等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各种祭奠用品。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部门(学院)要加强清明节期间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不文明祭祀、公车私用、奢侈浪费、违规公款消费等问题,一经查实,按照党内相关纪律规定追究责任。
学校纪委举报电话:0701-646980
举报信箱:ytxyjc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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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3日